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应予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全国全面报告,还对群众和企业对有的常委地方性法规中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以及有的工委规定地方对业主损坏承重结构等的处罚明显低于国务院有关规定等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给出了答案,禁售禁燃提出审查建议。烟花应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爆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全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常委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工委规定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售禁燃禁燃的烟花应予问题,认识上有分歧,爆竹实践中也较难执行,修改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全国全面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另外,过去一段时间里,私拆承重墙引发严重建筑安全问题牵动公众神经。但有的地方性法规中,对此的处罚规定却不严格、不到位,罚款额度明显低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的额度,并将“并处”改为“可处”。有关组织认为这一处罚规定不合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审查建议。法工委经审查认为,这一处罚规定属于放松管控的情形。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改变,涉及居民安居和公共安全,地方性法规应当严格执行上位法有关规定,不应放松监管。最终,经过沟通,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已经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