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相关人士可减征个人所得税,这样申办→

2023年12月3日是残疾第32个“国际残疾人日”,近日,人相广东省税务局、关人个人珠海市税务局分别发布残疾人等相关的士可所得税样申办个人税惠政策提示,提醒市民减征对象充分用好帮扶政策。减征据悉,残疾相关人士有4项综合所得及经营所得可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人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关人个人公告》所作规定,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残疾、士可所得税样申办孤老人员或烈属,减征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残疾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个人,取得的人相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关人个人稿酬所得、士可所得税样申办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综合所得,减征以及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可以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减征幅度分类型有所不同。对综合所得减征,以上4项综合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对经营所得减征,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在减免限额上,个人减免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9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优惠,不能重复享受。另外,税收法律法规对上述所得另有减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可再按本规定计算减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减免需备案,操作有两种方式。

一种为个人所得税APP备案,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后即可在申报时享受减征政策。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依次进行操作;第二步,选择税收优惠情形,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即可完成填报,如选择备案残疾人优惠,需准确填写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号,并上传证件照后保存。

另一种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备案。第一步,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服务”;第二步,选择“软件工具”,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第三步,下载安装后登录,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或导入人员信息;第四步,对应勾选“残疾、烈属、孤老”后报送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