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潮州市公安局

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潮州工作秩序,市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禁现就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止燃竹湘桥区、放烟枫溪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花爆除下列区域外,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磷溪镇除东厢堤东溪段(磷溪镇埔涵村至后洋堤村下埔洲)背水坡堤脚线至韩江水域以外的潮州其他区域;


(二)官塘镇;


(三)铁铺镇。


二、市城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区禁,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止燃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放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花爆


三、通告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