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的说丨搞好基层治理 不妨多些“另辟蹊径”

据了解,另辟蹊径《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并将于2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说丨这意味着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搞好物业管理委员会有了更具操作性的组建指引,将更有助于维护居民区内全体业主共同权益。基层(详见《珠海特区报》1月16日03版)

基层治理难,治理这是不妨城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难点一般都体现在社区居民及群众的另辟蹊径发动难、参与积极性不高等方面。说丨特别是搞好作为小区居民权益代表的业委会,有些小区一直建立不起来,基层一有纠纷就闹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治理最后不得不找社区居委会,不妨甚至是另辟蹊径报警调解。

针对这一难题,说丨珠海吸取北京等城市物业管理的搞好先进经验,另辟蹊径力推建立“物业委员会”,无疑就是一种有益尝试,而相关组建办法的出台实施,更为进一步推动物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设立、规范管理提供了明确标准、工作原则等,为深化完善珠海物业管理制度给出了有力的补充。

物委会是对业委会功能的强力补充和有序引导。根据办法,物委会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表、小区居民代表等共同组成,这较之全部由居民组成的业委会来说,更易组织和构建,而且街道社区人员的介入参与,也能将镇街社区的管理职能、服务等更好地延伸到居民小区,有利于推动小区事务与社区工作的融合,也利于培养小区居民代表熟悉掌握与街道社区沟通接洽的能力与效率,为后续推动小区成立业委会,更好地实现“居民自治”打下良好基础。

成立物委会可以有效解决困扰部分“失管”老旧小区的具体问题,唤醒、培养乃至激发小区居民的“自治”意识,更好地理顺基层治理头绪。缺乏业委会,是不少老旧小区问题不断、纠纷常有的直接原因,但究其实质还是没有很好唤醒居民的“自治”意识,没有让居民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应该自己努力去争取。此时,有街道社区介入,采取派遣专人参与建立小区物委会方式,一方面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困扰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专人引导,以具体问题的解决为依托,能更好激发更广泛居民的意识觉醒,带领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改善提升自身居住环境,由此更好地营造基层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为什么一些小区长久以来无法建立起业委会,小区管理杂乱无序?主要原因正在于小区居民“主人翁意识”“自治意识”的缺位或不足。对此,有针对性地先由街道社区来引导成立物委会,督导解决小区基本事务,等到小区居民熟悉并认识到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自治意识成长到一定程度,再推动业委会成立,这就能更好地完善提升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有效增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不过,这里还存在一个老问题:政策虽好,怎么落实?像业委会制度很早就已推出来了,为什么时至今日还存在失位呢?关键还是了解政策的居民不够多,愿意站出来的居民不够多。这就需要加强相关的宣传和引导,同时也需要街道社区将工作真正地落到住户小区里去,要开动脑筋,以更多“大开脑洞”的想法思路、更多“另辟蹊径”的具体做法去有效激活居民,让居民们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共同推动小区服务大提升、环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