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进入合作区,可携带这些特定动植物产品过关

2月18日,澳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居民进入拱北海关印发《关于允许澳门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合作公告》,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携带明确了经合作区与澳门之间对外开放口岸(以下简称“口岸”)进入合作区的特定有关事项,方便澳门居民在横琴学习、动植就业、物产创业、品过生活。澳门

公告明确,居民进入自合作区封关运行之日起,合作在合作区学习、携带就业、特定创业、动植生活的物产澳门居民可携带一定重量的熟肉类、有包装的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熟蛋及其制品、新鲜蔬果食用菌和各类鲜切花组合(以下简称“特定动植物产品”)经口岸进入合作区。

公告还进一步明确了适用人员范围、允许携带的动植物产品重量、资格申请、通关前登记流程等内容,为澳门居民携带特定动植物产品经口岸进入合作区提供指引。

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居民携带特定动植物产品经口岸进入合作区,需事先在合作区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smartport.hengqin.gov.cn)、“琴澳口岸通”APP或小程序进行资格申请,经审核纳入适用人员名单库。

每次携带特定动植物产品经口岸进入合作区前,适用人员名单库内的澳门居民还需通过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琴澳口岸通”APP或小程序,登记携带动植物产品的种类和重量、预计通关时段等。在预计通关时段开始之前,允许每自然日修改一次登记内容。

公告还列明了违规处置罚则,澳门居民携带特定动植物产品应在口岸入境交通工具通道或者人员通道接受海关监管,经海关查验合格后予以放行;携带特定动植物产品进入合作区后,应按规定投放动植物产品废弃物,并不得种植、销售或者从合作区带入内地。违反动植物产品携带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允许澳门居民携带进入合作区的特定动植物产品

图片截取自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