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海关设立“枫桥经验”试点站

潮州海关设立“枫桥经验”试点站 

探索运用普法调解方式疏解行政矛盾 


  本报讯(记者 刘银璇 通讯员 吕鹏)“对于这个案件的枫桥经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潮州你们有任何疑问,海关我们都可以一起分析,设立试点对于你们合理合法的枫桥经验诉求,我们一定会认真考虑。潮州”近日,海关由于对潮州海关送达的设立试点行政处罚告知书有关内容存在疑问,潮州海关辖区一家企业向海关提出相关诉求。枫桥经验在潮州海关“枫桥经验”试点工作站,潮州潮州海关公职律师许秀惠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并进行深入交流沟通,海关对于其关注的设立试点法律条文、量罚情节、枫桥经验企业信用记录影响等问题,潮州在法律范畴内逐项进行重点解读。海关

  “经过此次沟通,我们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理解,打消了之前的疑问和顾虑。”企业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海关的处罚。此次行政执法争议随之化解。

  “为实现行政执法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调处,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示范点建设,我们创新设立‘枫桥经验’试点工作站。”潮州海关副关长陈杰钊介绍,该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程中释法明理力度,针对较易产生纠纷的行政行为,采取普法调解的方式,妥善疏解执法过程中的争议,从而将矛盾化解于萌芽、化解于基层,努力让行政相对人在每一次执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潮州海关畅通问题和意见收集渠道,建立起覆盖各个业务执法环节的矛盾化解机制。通过设立助企纾困热线电话,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对企业反映问题和困难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清零”,指导行政相对人在互信基础上,选择普法调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